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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淞副州长率队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

作者:      时间:2018-03-14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  来源: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      字号:[ ]

 

   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,全面摸清和彻底消除我州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隐患,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。313日,黔西南州政府副州长、州公安局局长李淞率队深入兴义市在建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州政府副秘书长谭代武、州消防支队支队长于海文及住建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。

    检查过程中,李淞副州长实地查看了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计、施工质量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,详细询问建筑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,重点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,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资质以及建筑消防水源是否充足、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、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合格,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方面进行了检查。同时,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,用火、用电情况,有无违章作业情况,施工现场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情况,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施工现场是否按照消防规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情况,以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进行了实地、细致的检查。

    检查结束后,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李淞副州长提出了可行的指导意见,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,他要求: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。各级政府要深刻吸取近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,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,督促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层层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切实把各项分工任务明确、落实到人,确保各项工作高效、有序开展。二是协同配合要加强。住建、消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,切实形成工作合力,联合检查执法,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从严依法整治。三是安全管理要规范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,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,严格落实动火现场消防器材配备及看护措施,做好易燃可燃建筑材料、垃圾堆放管理,定期开展防火巡查,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万无一失。四是宣传氛围要浓厚。要在建设施工现场配齐灭火器材,张贴各种消防宣传知识海报,通过广播进行安全提示,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,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,广泛发动员工,营造人人关心、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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